释义 |
法律分析: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间可以通过担保方式来增加借贷交易的安全性。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人、抵押物、质押物等。其中,保证人是最常见的担保方式,一般是指第三方对借款人的债务偿还进行保证;抵押物是借贷交易中一方将其财产权利的物品作为担保物的方式;质押物是指将财产权利的物品交付给债权人为其提供担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借贷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担保的方式和担保的财产,也可以不确定担保。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五条:担保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担保人可以解除担保合同,而担保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对抗债权人主张其未承担担保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给予保证,债务人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权人可以向保证人追偿。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债务人未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抵押物获得债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质权人对质押物拥有优先受偿权。质押物尚未清偿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协商确定质权的次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