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缴税)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按照税额的50%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可同时享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一般纳税人申报的,享受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三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若个体工商户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申报的,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缴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