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借药是否违反国家法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违反国家规定,可能会违法医院内部的管理规定。本院正式职工确因治疗需要,但随身携带现金不足者,可在门诊药房(包括中、西药房)借出治疗所需药物。借药时,借药职工以本人姓名开具处方,凭处方到门诊收费处记帐并打印收据,收费员在处方上加盖收费章后,凭处方到门诊药房取药。收据由收费员保留以便当日结账。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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