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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贵州省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规定贵州省 社保 问题费征缴标准如下:   (一) 社会保险 费部门协调问题 1、本地区地税和人社部门协调工作中存在问题。社保部门负责社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建立单位和个人账户、发放个人手册和打印个人账户卡等;地税部门负责根据社保部门核定的基数进行征收。社保部门传送数据及时准确与否是社保费征缴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如果两个部门之间配合不协调,则会人为增加税务机关工作阻力,影响追缴工作的正常开展。 2、与其他部门(政府、财政、法院、银行等)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银行的配合有待提高。社保清欠管理办 法规 定,税务机关可查询企业所有银行账号,但是目前欠费人和人民银行却不提供,由此,税务机关根本无法查询社保欠费人所有银行账号,同时即便税务机关查询欠费人某个银行账号有银行存款,然后去通知银行划款,这在实际工作中也根本无法办到,其根本原因在于税务机关无银行账户冻结权,因此税务机关即便查询到企业账上有银行存款,但是银行和企业也不一定会积极配合,其结果是企业账上存款被其转移至其他账户,而税务机关将无法扣到社保欠费。二是,社保欠费提请法院协调不顺畅。地税部门在对欠费企业按规定实施追缴程序之后提请 法院强制执行 时,法院在资料、文书等要求上与地税不径相同,在受理环节上时间相对较长,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保欠费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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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2: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