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制定的条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土地管理局主管全国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三条 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依法没收、征用、征收、征购、收归国有的土地(依法划定或者确定为集体所有的除外); (三)国家未确定为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山岭、荒地、滩涂、河滩地以及其他土地。 第四条 集体土地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者,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 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证》,确认所有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使用权。 土地证书式样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制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