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撤诉多久可以起诉? |
释义 | 离婚纠纷撤诉一般需要半年后才能起诉,法院才会受理。当然,如果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比如撤诉后存在故意伤害、虐待等,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不受半年的限制的。 一、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才能再起诉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多久可以再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没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原告方可再次提起诉讼。在此需要特别提示,如果是被告提出诉讼的则不受该时间的限制。或者是原告发现新的证据、出现新情况的,如:被告实施家暴,或发现被告重婚的证据等,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也可以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二、离婚撤诉后是否可以再起诉 离婚撤诉之后是可以再起诉的,但是先撤诉再起诉的,需要符合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以上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撤诉的,是否准予撤诉有法院决定,在法院同意撤诉之后,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六个月之后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三、多久才可以第三次起诉离婚 一般六个月后可以第三次起诉离婚。但如果原告能够提供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起诉离婚,不收到前述的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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