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2、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7、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法律依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1、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2、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3、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4、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5、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6、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7、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中国专利局以收到上述文件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