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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要约与承诺的流程关系
释义
    要约与承诺的流程关系如下:
    1、要约和承诺是签订合同前需要经过的两个步骤;
    2、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
    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过程;
    4、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承诺,又称之为接盘或接受,是指受要约人做出的,对要约的内容表示同意并愿意与要约人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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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2: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