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未领证未同居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但第二、三项需离婚为条件。其他情况下女方自愿返还不违法。未领证未同居需要退还全部彩礼。如果彩礼钱有以下几种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其他情况下,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自愿返还的,法律并不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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