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资料 |
释义 |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需要的资料有以下: 1、公租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本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卡近几年银行流水或现金发放证明; 4、婚姻证明(已婚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说明); 5、呼市连续缴纳近两年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本条针对外来务工人员); 6、本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十个全覆盖证明和农村危房改造证明(本条针对农业户口); 7、无房证明; 8、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9、住房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指外来务工人员)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社区)提出申请; 2、居委会(社区)审核材料无误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到《呼和浩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 3、居委会公示申请人信息无异议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至办事处; 4、办事处公示申请人信息无异议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申请人信息无异议后将申请人信息提交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6、摇号前夕,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的人员名单进行产权调档,符合条件人员进入待摇号人员名单; 7、摇号中号人员由工作人员通知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未中号人员自动进入下一批次进行再摇号。 综上所述,在外工作的朋友们住房问题如果不解决会影响很多事情的,所以在工作初期一般都会将自己的住处解决,只要准备好材料就可以申请公租房,因为公租房物美价廉。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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