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以出让方式,支付了土地出让金,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使用权; 2、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权。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范围: 1、供应商业、旅游、娱乐、工业用地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 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4、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 6、法律、法规、行政规定明确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就是可以获得土地使用的权利,对于此权利如果要进行出让的话,那么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同时所出让的土地必须是属于开发利用进行修建房屋,如果是属于工业性的建设,那么在出让时还要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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