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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税征收的注意事项
释义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一、满二不唯一要交多少税
    满二不唯一要交多少税,需视情况而定:
    1、增值税,原本是成交价的5.5%,不用交,免缴纳增值税;
    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3、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
    4、二手房屋交易手续费,住宅6元每平米乘实际测绘面积;
    5、印花税,国家暂时免征印花税。
    一、房产税的征收方法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房产原值乘1减扣除比例乘年税率1.2%;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等于租金收入乘12%。
    二、房产税纳税情况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综上所述,房产税属于针对相关房产交易或者出租等行为产生的税费,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上海个独核定征收政策
    上海个独核定征收政策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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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9: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