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应完善资本信息披露制度,包括分期缴纳和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详细记载;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对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应承担责任,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债权人应明确公司诉讼主体的资格,确保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 完善公司资本信息披露制度 除了准确及时地披露资本情况外,还应详细记录和公开分期缴纳出资、各种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价值评估等信息。 (二) 完善资本充实责任制度 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不仅对公司造成损失,同时也影响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应对债权人承担责任。此外,应完善公司债权人对公司诉讼主体的资格,以便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法》第35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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