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工作和收入稳定,劳动(聘用)合同规范、完备;2、持有本市的《江苏省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或者符合本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3、收入符合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5、中低收入住房困难户6、本科毕业生. 1、户籍在2023南京江南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且满5年。 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3、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5、毕业2年内在2023南京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2023南京自主创业,缴纳企业员工养老保险;6、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2023南京没有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在2023南京江南六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已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从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领取租赁补贴。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