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对民事案件的抗诉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一、民事诉讼败诉能上诉吗? 民事诉讼败诉后,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作出判决、裁定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上诉期的,无权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实在存在过错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民事诉讼败诉可以上诉吗 民事诉讼败诉后,在上诉期内,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作出判决、裁定后,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上诉期的,无权提起上诉,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实在存在过错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三、本法哪些情形不属于民事诉讼申请再审的范围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具备的条件是: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间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必须具有法定的再审事由。具体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时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申请再审的范围有一定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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