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结婚证贷款属于夫妻债务么 |
释义 | 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也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离婚时未还完贷款的车怎么分割 如果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未还完的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都要承担,至于具体怎么分还要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比如是否有过错,收入状况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在实际案例处理中,要车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并承担剩余欠款。 二、民法典中关于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平均分割: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还有是个人财产的归个人。 3、关于夫妻的债务分割: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比如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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