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处理有期限。交管部门应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及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可以通过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诉讼时效为三年。 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注意事项有哪些 1、作为肇事司机,应当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免得因报案不及时,而被保险公司作为不予理赔的理由; 2、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各种发票,作为调解或诉讼的依据; 3、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4、对于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车主来说,无论是到交警部门或法院诉讼,对于受害人主张的赔偿额,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不能直接支付受害人的各种损失; 5、受害人出院后,应及时保存住院期间的诊断证明书、CD、X光片、结帐单,并及时复印病历; 6、受害人如需转院治疗,必须有原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否则,不得擅自转院; 7、受害人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应仔细看主治医生开的出院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