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法律规定的二次开庭对谁有利 |
释义 | 二次开庭不一定对哪方有利。 第二次开庭对被告人是否有利或不利需要根据法院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及开庭审理情况来确定。谁提供的证据能印证自己陈述的事实,就对谁有利。 民事二审调解对谁有利 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其结果符合自己的预期,并且对于自己是一个有利的结果。 原被告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在协议书上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不得反悔。调解还可能会省一半的诉讼费用,并且调解书生效后,到期对方不履行的话,可以立即申请执行。 一次开庭后多久二次开庭 第一次开庭到第二次开庭的时间由法官自行决定。我国法律上并没有规定法官两次开庭间隔的具体时间,具体开庭时间及是否需要第二次开庭,都是由主审法官确定的。也就是说你起诉期间如何安排,比如何时开庭、开几次、何时判决,都是由法官视案情自行决定。 第二次开庭不判离怎么办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可以收集更多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进行分居,《民法典》有了新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明双方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以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 法律未规定第二次开庭后多久判决,具体由主审法官安排,但应当在审限内审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 第一次开庭和二次开庭应该隔多长时间 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开庭之间时间间隔,法律只规定了整个案子的审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的经过批准后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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