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不一定。 2、欠条不是借条,能证明的欠款事实而并非是借款的事实,因此,如果是因借款的问题而发生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在起诉讨债时,除了欠条,最好还是能够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资料,比如重新签订的还款协议、对方承认借过钱的录音资料等等,以增加打赢官司的几率。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单单只有一张借条,打赢官司要视情况而定,因为借条需要书写规范,才能够发挥最大的作用,但在实践中,许多人在书写欠条时,不规范,缺乏关键信息。所以尽量多留存借款的证据,才可以更好的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