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一、公司法人挂靠协议的风险是什么 1.对于经营中违法实施挂靠从而给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民事责任。 2.挂靠人挂靠在被挂靠公司名下,对外以被挂靠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被挂靠公司对挂靠人对外签订的合同债务应当在自有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挂靠经营行为中挂靠人和被挂靠人都违反了行政、刑事法律规范,均需对其行为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二、挂靠施工的项目一般是否违法? 施工挂靠的行为违法。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挂靠人未能按约定,履行施工合同义务,发包方会起诉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与下游第三方发生纠纷,主要涉及挂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约定向材料供应商、设备租赁商、施工队支付货款、工资款,应当由挂靠人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