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贷款纠纷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如下:1。财产案件收费不超过1万元(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比例支付),每件50元;1万至10万元,按2、5%按2支付;10万元至20万元%交纳;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按1支付;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0支付;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9%按0支付;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8%按0支付;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7%按0支付;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6%支付;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2、申请保全措施的,按实际保全财产金额按下列标准支付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每件支付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元支付%支付;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但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最高费用不得超过5000元。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支付。4、依法申请宣传通知的,每人支付100元。 法律客观: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