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租不售到租售同权都有哪些具体的变化 |
释义 | 只租不售到租售同权具体的变化有: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可以给租赁企业的活动减压,为租客的租金减负;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可以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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