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该如何量刑 |
释义 | 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判刑,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为以下内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是如何构成的?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二、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的单位。 2、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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