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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赔偿公司损失
释义
    法律分析:1、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辞职,可能需要赔偿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临时招聘新人所要花费的招聘费用。
    2、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需要根据协议约定向单位支付因提前离职所应支付的违约金。
    3、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并且劳动者违反了保密协议的保密约定,需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4、如果劳动者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直接到新单位工作,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原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与新单位一并支付其损失。
    综上所述,员工不想继续工作的话,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到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如果未经批准擅自离职,则要承担员工擅自离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违约金。单位追偿损失的时候,要以实际损失为准,并考虑员工过错程度及工资收入等情况。
    擅自离职又称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辞而别,不履行法律规定的离职手续,是一种违法行为,使得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实际上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依法通知或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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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