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因一方出轨离婚,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照顾无过错方,一般而言,婚姻的过错方是指对夫妻感情破裂应负有责任的人,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之义务。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一般以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判决分割。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