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可以保留遗嘱吗 |
释义 | 一、继承人可以保留遗嘱吗 法律对遗嘱由谁保管并没有作出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由被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保管。经被继承人同意,也可以由继承人保管。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自然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二、遗嘱房产继承怎么写 (一)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 (二)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三)尾部。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遗嘱执行人怎么指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 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