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提供在场人员姓名,请求人社局调查。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两个证人的证言材料和身份证复印件。对于证人迫于用人单位压力,不敢为工伤职工作证的情形,人社局可以进行调查核实。工伤职工可以提供信息,请求人社局进行核实。 一、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工伤复发是需要认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复发经认定后才可以向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伤复发的认定,劳动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超过一年,人社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其中,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二、公司受理工伤认定不加会怎么样 受理工伤申请,只是人社局受理该申请的凭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或者工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之后,经过审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受理决定书》。该决定书只是表示人社局受理了该申请,不表示一定认定为工伤。经过调查,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工伤,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不予认定工伤,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三、工伤认定需要那些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政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打印用人单位注册信息、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无劳动合同的需要工资表、出勤表、胸卡、名片、录音录像材料、证人证言等)、《工伤认定登记表》(人社局工伤认定科领取)、诊断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公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下班交通事故的需要,其他的不需要)有以上材料即可申请工伤认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