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成立外资公司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深圳设立外资公司,首先要遵守中国的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来讲,比如说有以下部分要求: 一,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二,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四,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三条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条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 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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