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九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给承包人,逾期支付,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回复,经催告后,14日内人不与回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