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购房人收房的程序有哪些 (一)开发商在收房前通过挂号信或媒体公告的形式通知买家,告知具体收房的时间、地点及须准备的资料; (二)楼房现场验收,开发商应出示“三书一表”原件,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 (三)买家领取房屋钥匙,并由开发商委任的接待人员带领,到所购楼房依双方约定的交楼标准查验楼房状况; (四)验收完成后,买家按实际验收情况填写《住户验房交接表》,购房者对验房如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提出意见并将意见填写在《楼宇验收记录表》中,作为双方协商解决的书面依据; (五)购房者如对楼房基本满意,则在交纳尾款、配套设施费后,再领钥匙,并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 二、购房者在收房时要注意哪些事情 (一)交纳物管费时,购房者应对物管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标准进行详细了解,物管费收取的周期通常在半年或半年以内。 (二)维修基金的交纳,目前贵阳市做法是在交房时由物管公司代收维修基金,收取后存入房管部门代为监管的维修基金专户,维修资金缴存比例根据住宅房屋2%、非住宅房屋1%的标准交纳。 (三)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四)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管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 (五)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但目前贵阳市对建筑垃圾清运费的收取并无统一标准,有的是以户为单位收取,有的则是以实际面积乘以相应基数收取。 (六)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管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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