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行使: 1、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2、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3、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下列规定行使所有权: (一)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二)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依法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三)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