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要求解除员工合同还需要赔偿培训费吗? |
释义 | 在试用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 在合同期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培训费用。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 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一、培训费的支付 关于具体如何赔偿的问题,可按培训劳动合同执行;未签订培训合同的按劳动合同执行。但培训合同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约定,否则无效。因培训费赔偿问题而发生争议的,可由有关劳动争议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劳动者赔偿培训费的具体支付办法是:如约定服务期的,则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只要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可以约定服务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合同期限内辞职是否需要违约金 合同期限内辞职不需要违约金。 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辞职,是没有违约金的。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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