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补偿协议未规定拆迁范围时如何处理? |
释义 | 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的要向有关部门投诉,有效的拆迁合同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政府拆迁补偿方案,以及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 法律分析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怎么办? 没有给拆迁合同被拆迁的,可以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二、拆迁合同需要载明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三、拆迁合同必须符合哪些规定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拆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6、合同当事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五、不执行拆迁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强制拆迁?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的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这样的拆迁程序是违法的,而且,拆迁合同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有效,例如拆迁合同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及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签拆迁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拆迁合同是无效的。 结语 合理维权,及时投诉。拆迁合同不给被拆迁方是违法行为,应向相关部门举报。拆迁合同有效需满足行为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无效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申请强制拆迁需满足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或诉讼,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并提供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维权合法权益,维护拆迁合同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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