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出版的作品有著作权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出版的作品也有著作权。 一、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条件: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二、侵犯著作权的如何处罚量刑 侵犯著作权罪的处罚量刑如下: 一、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3、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的; 5、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签名的艺术品;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如下: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 4、假冒他人专利; 5、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视频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 6、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书籍; 7、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录音录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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