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 1、要明确写清楚股权转让的主体; 2、签协议之前一定要对目标企业进行详尽调查;调查所转让的股权有没有质押、隐名出资等情况; 3、调查所转让的股权有没有质押、隐名出资等情况; 4、协议中一定要对交割事项作出详尽的约定; 5、要注意明确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