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提供证词的权利,证人如不通晓当地的语言文字,有权要求法庭为其提供翻译人员。 2、有要求宣读、查询、补充、更正自己证言笔录的权利。 3、有获得经济补偿或报酬的权利。 4、有请求人民法院保障其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权利。 5、享有特殊情况下的拒绝作证权,又称拒绝证言权或证言特免权,即当证人有义务向法庭作证时,法律赋予证人中的一些人因特殊情况下的情形而享有法律免除其承担作证义务的一种特殊的权利。 一、民事上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怎么办 民事上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的。 1、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证据规则”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证据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可见,保全证据是允许对证人证言采取制作笔录的方法的,也就是说法律上可行。且由于是法院的笔录,公信力相对较高,不用传唤证人出庭作证,较好地解决了证人拒绝出庭作证使申请人失权的问题。 2、申请公证证明。目前我国立法层次太低,主要是国务院的规定和司法部的配套规章。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证据规则”规定,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可见,民事诉讼中对公证效力采取的是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原则,但又规定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因此,在证人可能拒绝作证的情况下,采取由公证员公证其证言的真实性的方法是比较理想的选择,这样既回避了因证人不出庭导致的举证不能的风险,又避免了因证人心理不成熟在交叉询问时作证不利的风险。 二、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有什么 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辩论; 3、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按照原告和被告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4、审判长应等待法院判决。 调查的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检查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