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刚结婚离婚彩礼钱怎么算? |
释义 | 彩礼钱一般情况下不可要求退还,但有三种例外情况。夫妻离婚财产应均等分割,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分居两地的共同财产各自所有,差额可抵偿。离婚前给付彩礼可请求退还。共同经营的财产可给一方所有,需补偿。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应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修缮、装修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补偿。索取财物应酌情返还。不宜分割的共有房屋应给一方所有,需补偿。彩礼属个人财产,除法律特殊规定外不可退还。 法律分析 一、刚结婚离婚彩礼钱怎么算? 刚结婚离婚彩礼钱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因为从本质上来说的话,如果是婚前所取得的彩礼,那么就应当是属于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彩礼原则上属于女方个人财产范围,如果离婚不予返还和分割,有三种例外情况,需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第二,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双方并未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给付导致婚后生活困难的。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很多的地方还是存在彩礼之后的,在支付彩礼完毕之后,从性质上来说的话是一种赠予的,所以结完婚之后才应当属于个人的财产,不能够退还,除非有法律当中规定特殊情形。 结语 根据我对婚姻法的了解,刚结婚离婚彩礼钱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退还的。彩礼属于女方个人财产,除非符合特殊情况,如未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等。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个人专用物品归个人所有。对于共同管理、使用的财产,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差额部分可用财产抵偿。其他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和原则进行合理分割或补偿。需要注意的是,彩礼一旦支付完毕,通常属于个人财产,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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