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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免予行政处罚
释义
    

法律主观:
    


    很高兴为您解答当事人有权拒绝 行政处罚 吗这个问题:如果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受罚当事人可依法直接说"不"。1. 行政拘留 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实施,当事人当场可以拒绝。2.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3.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 监护人 加以管教。4.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严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十三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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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23:5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