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如何分割 |
释义 | 法律分析:婚前一方出首付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的升值部分离婚时需要分割。具体的分割方式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一、婚前男方写的双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归谁 婚前男方买房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该房产中婚后共同还贷及自然升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首付部分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所以在离婚是对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应当由夫妻共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公平判决。 二、夫妻二人共同还房贷怎么分割 如果是婚后购房共同还房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是婚前办理按揭购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而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结婚前的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而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况有3种: 1、婚前由一方出资,但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房屋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婚前由一方出资购方,登记在已方名下,但婚后在房产证中增加另一方的名字,此房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且在银行贷款,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此房为首付款一方的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诉讼离婚的夫妻双方需要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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