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离婚怎么分割? |
释义 | 拆迁前个人财产一般不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在离婚时需协议分割或由法院判决,被拆迁房为夫妻一方父母私有住房,拆迁后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由共同财产出资结清。 法律分析 1、若拆迁前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通常不会进行分割。 2、若拆迁前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应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无法达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若被拆迁房为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应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的差价应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拆迁安置房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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