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上诉能加重刑罚吗 |
释义 | 仅有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上诉不加刑原则是二审法院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基本出发点是为了保护被告人的上诉权,防止其因上诉而遭受不利的后果。 一、上诉和抗诉有怎样的区别 上诉和抗诉主要有以下区别: 1、提起的主体不同:上诉的主体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抗诉的主体是公诉机关; 2、法律后果不同: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上诉不加刑,即在刑事案件中,因刑事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在二审判决中判处被告人比一审更重的刑罚。但是,如果公诉机关提起抗诉,抗诉可能比一审判处更重的刑罚; 3、再审的方式不同:对于刑事案件的上诉,二审法院可能会开庭审理,也可能不会开庭审理。如果是刑事抗诉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4、提出上诉和抗诉的时间不同:上诉必须自收到一审判决之日起10当日提出,超过期限不得上诉。抗诉时间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只能在抗诉期内提出,判决生效后随时可以提出再审抗诉。 二、什么是上诉不加刑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对被告人提出上诉的刑事案件,上诉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的诉讼原则,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顾虑,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诉权,以利于案件的正确处理。为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 《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法院对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检察院抗诉和自诉人上诉的不受此限。日本、法国、德国规定,上诉不加刑只限于为被告人的利益上诉时;如果检察官、上诉人不是为被告人利益,上诉就可以加刑。 三、上诉不加刑的规定原则是什么 上诉不加刑原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判重于原判决所判刑罚的审判原则。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被告人一方上诉不加刑的规定的限制。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不管被告人一方是否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既可以依法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被告人的刑罚。但是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后,改判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核准。共同犯罪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其他第一审被告人不得加重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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