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丢失对结婚登记有影响吗 |
释义 | 二婚结婚离婚证丢了影响结婚登记的,但当事人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无配偶的除外。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二婚应当按照结婚登记的程序办理,且需要提交双方均无配偶的证明材料,而离婚证是证明二婚无配偶的直接证据。 一、二婚办结婚证具体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二婚办结婚证需要的手续,只要初婚进行了离婚登记,那么二婚就和初婚一样依法按照正常婚姻登记流程办理结婚登记,离婚证的有无不影响二婚婚姻登记,二婚当事人只要带齐婚姻登记所需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二、办理婚姻登记居民应当出具什么证明材料 办理婚姻登记居民应当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 2、本人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询问有关情况。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登记,发给结婚证。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二婚当事人,登记需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法院离婚判决。 三、二婚再婚需要什么证件办理结婚证 二婚再婚领取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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