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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擅自送养女儿丈夫主张收养关系无效胜诉
释义
    妻子在家生下女儿后擅自送给他人收养,而丈夫在外打工对此一无所知。3月30日,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收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原告刘某、张某送养女儿给被告史某、汪某收养的收养关系被判无效。
    2001年2月24日,张某在益阳市一家个体医院生育了二女儿,她擅自做主将女婴送给丈夫刘某的外甥女汪某、史某夫妇收养。汪某收养女婴后,为其上了户口,取了名字,但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收养手续。此时张某的丈夫刘某在外打工,对这些毫不知情。得知真相后的刘某要求汪某和史某归还女儿,但汪、史两人拒绝归还。刘某、张某遂将汪某、史某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将亲生女儿送人收养,但至今未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且生父刘某对送养一事不知情,不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收养关系理应无效。据此,法院作出了开头判决。
    一、丈夫欲性侵13岁继女被妻子锤杀,故意杀人罪怎么判
    2020年7月9日凌晨4时许,重庆市梁平区柏家镇中心村,45岁的刘某会用铁锤杀死了丈夫蒋某银。
    蒋某银烂酒,嗜赌,家暴成性,事发后村里人原以为刘某会是受不了丈夫多年的折磨才下了狠手,但是刘某会13岁的女儿还说出了另外一个原因:从六年级开始,继父多次对她进行性骚扰,事发当晚,继父多次试图性侵她,母亲想法设方进行阻止,未能得逞的继父不仅殴打母亲,还扬言第二天早上要将她拉到家门口的公路旁性侵,让全村都看到。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案例分析
    1月21日,新疆兵团北屯某工程公司因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交纳劳动保险费用,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十师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在其承包工程中受伤致残的民工王某支付工伤赔偿款95152.52元。
    法院查明,2006年底,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了新疆喀腊塑克水利枢纽工程输电线路工程,该工程基础部分的负责人为张某。张某安排民工王某在工地上从事小工工作。2006年12月4日12时许,王某在砌混凝土底座时,在其头顶上方一架子的钢管卡突然断裂,造成架子垮塌,将其压在下面,致使王某当场受伤。2007年3月,农十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为工伤。同年5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王某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为六级。王某便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同年8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北屯某工程公司支付王某工伤赔偿款的裁决,北屯某工程公司认为与王某没有签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不服裁决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招用王某在北屯某工程公司承包工程中劳动,张某是代表北屯某工程公司的行为,虽没有签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发生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北屯某工程公司对其工程施工负有安全管理责任,王某在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应当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赔偿。即作出驳回北屯某工程公司诉讼请求,赔偿王某工伤保险费用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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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3: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