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土地确权手续 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1.土地确权需要以下证件: (1)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 (2)城镇地籍调查资料; (3)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 (4)土地出让合同; (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 2.土地确权的方法为: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 二、民法典土地确权能否买卖 不能,土地所有权是国家的个人或者是组织无权力进行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三、土地确权原则有哪些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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