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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方过错,女方提出离婚,能要求男方赔偿么
释义
    男方提出离婚需要根据男方做出的行为决定是否补偿女方。离婚损害赔偿是基于侵权责任。破坏婚姻家庭关系造成离婚损害的行为,不仅可以侵犯婚姻双方的财产权利,而且可以侵犯婚姻双方的人身权利。因此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应当适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根据侵权法通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一、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情形
    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构成,应具备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全部要件:
    1、行为人必须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其行为首先须违反保护婚姻自主权的有关法律规定,其次一般须有暴力、胁迫、限制自由、强制干涉等特征。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一般应是积极的作为方式。
    2、有侵害婚姻自主权的损害事实,主要是权利人的权利无法行使或不能行使,具有这种损害事实,即成立此要件。受害人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自由受限、名誉受损、财产损失等损害,这些也是损害事实的内容,但其有无不影响侵权损害事实的成立,具有这些损害后果的,应作为侵权行为的严重情节和扩大赔偿范围的依据。
    3、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要求其违法行为必须为该损害事实的原因,而该损害事实正是其违法行为的结果。在侵害婚姻自主权的因果关系中,行为与婚姻自主权利行使受限的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至为明显,容易判断;行为与人身、自由、名誉财产所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则应依这些侵权责任因果关系构成要件的要求仔细判断。
    4、侵害婚姻自主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必须是故意,过失不构成侵害婚姻自主权的侵权责任。应注意,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责任确定,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适用过错推定规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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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