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如何进行 |
释义 |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的进行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到现场进行勘测;审核合格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公示无异议确权发证。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其他项权利的内容。 简单地说土地登记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法定制度。通过《民法典》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土地是最重要、最基础的不动产,而土地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土地登记意思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进行公示的行为。 土地登记是由县级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土地确权和土地登记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进行审批、注册登记、确认、发放土地证书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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