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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释义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怎么领取,有哪些领取条件
    失业金的领取是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什么条件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包括以下: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具体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的标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险领取的条件有哪些?
    失业险领取的条件为:
    1、失业之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
    2、并不是劳动者主动辞职;
    3、已经办理好失业登记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4、不存在《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怎么样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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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8:4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