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仲裁协议无效还能仲裁吗? 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是不可以冲裁的。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仲裁应当要以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或者合同中有效的仲裁条款为前提。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视为无仲裁协议。 二、仲裁裁决效力有什么?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是否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我国《仲裁法》根据国际惯例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的裁决是终局的,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地履行裁决所规定的义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仲裁裁决生效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的效力体现在: 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此提起诉讼。 2.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3.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均不得变更仲裁裁决。 4.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对于仲裁协议效力存在争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指裁决决定书对双方当事人有无约束力,按照有关规定,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存在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仲裁规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