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侵权人没钱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就赔偿争议通过向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索赔。 一、交通事故的立案处理流程是什么 需要向发生车祸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提交诉讼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根据我们申请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在审核后法院认为此案件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会在审核后的七天之内通知申请人到法院缴纳相应的诉讼费并进行立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道路交通事故怎样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这样进行调解: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交通事故后对方不来调解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调解的,可以联系负责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将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邮寄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时需提交起诉状的和相关证据材料。经过法院审理,获得胜诉判决并且判决生效的,对方如果仍然不履行,此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