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了行政赔偿的范围: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二、《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政府根据农户情况给予补贴,五保户和低保户的补助金约在0.6万到2万元左右,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的补助金约在0.4万到1万元左右,具体以县政府的公告为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建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公平、公正的合理补偿。 |